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落实《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京教研〔2008〕1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积极引导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参与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市教委、市科委决定增补部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次增补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需符合以下研究领域:信息科学、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节能减排和文化创意产业(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符合北京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和较好的发展潜力。
(三)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明显特色。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具备跨学科综合研究能力,具有高水平学科(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的支撑。
(四)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
(五)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仪器设备满足科研需要(大型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
(六)依托单位必须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
(七)依托单位应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具体事宜
(一)名额分配
按照《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此次原则上增补实验室10个左右。每所高校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已被认定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基地不得参加申报。请各高校对照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请各高校接通知后择优组织本单位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填写《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各单位请将申请报告于2010年4月15日之前报送市教委科研处(一式10份,其中4份原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专家评审
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翟昊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申报指南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