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使用说明: (1)建议申请人打印本表,仔细对照申请书,逐项认真自查,并在右侧“确认”列打√; (2)建议院系科研秘书老师参考本明细表进行审核。 2. 时间截点: (1)基金系统提交截止时间:3月8日中午12:00; (2)院系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按照各院系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