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础性工作是指对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系统的考察、采集、鉴定,并进行评价和综合分析,以探求基本规律,推动这些科学资料的流动与使用的工作。
目前,科技基础性工作中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重要工作已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中获得支持,但仍有不少工作缺乏稳定支持渠道。自2006年起,科技部在继续推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支持了一些对科技发展有重要作用但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无法覆盖的科技基础性工作,得到科技界广泛认可。
2007年,科技部将继续部署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组织申报专项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应由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向科技部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科研项目,有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短期内又不易产生论文、专利等具有显示度的成果,更多的是为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特别需要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本通知下发后,请各主管部门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1),严格把关,择优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鼓励跨部门组织队伍,整合集成优势力量。
二、申报方向
经征集有关部门需求,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2007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要支持方向为4个方面:
1.科学考察与调查,主要是通过科学调查、野外考察,系统采集基本的科学资料和相关信息,形成全面系统的科学报告。
2.科技资料深度加工与立典,主要是对相关领域积累的科技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加工整理成为多学科服务的权威科技文献。
3.标准物质与规范,主要是对共同使用的参照物、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规范。
4.其他科技基础性工作,主要是对部门的科技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缺乏稳定支持渠道的科技基础性工作。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07年度重要支持方向(见附件2),突出重点工作,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每部门申报“其他科技基础性工作”类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预算申请只需提交纸质预算申报书(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申报网址: http://program.most.gov.cn 咨询电话:58881460 58881461 58881553
联系人:褚文博 袁伟 任家荣;传真:58881109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咨询电话:58881245、68676284 传真:685848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补充注意事项:
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支持力度: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或5年,每项每年经费不超过500万;
一般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每项经费不超过500万。
2.申报单位须通过主管部门(对于北京大学来讲,主管部门是教育部)向科技部申报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根据教育部科技司的通知,项目采取限项申报,原则上每校不超过1项。
3.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条件:
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4.根据教育部科技司的通知:
重点方向的项目,需于7月3日前将项目纸质项目申请书和预算申请书各一式17份,装订完毕后,经各校审批盖章后报送到教育部科技司;
“其他科技基础性工作”方向的项目,务必提前将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推荐单位、项目主要内容[限500字]等)于2007年6月24日下午5:00前已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装订签章后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和预算申请书各一式17份,于6月28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5.关于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可联系范少锋(科研部重大项目办公室),
电话:62755452,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