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强化北京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按照《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简称“卓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
(二)申请人应为北京高校教师,原则上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及以后出生)。
(三)申请人具有高水平科研能力和丰富科研经历,其研究工作聚焦国家战略必争领域、北京高精尖产业需求或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有望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产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性科研成果。
(四)申请人具有领军才能和优秀团队组织能力,能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协同与集智攻关,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到技术产业化应用的一体化创新,合力解决重大科学难题,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汇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五)申报单位能够给予申请人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根据申请人及其团队需要,组织协调场地、仪器设施、研究生招生等必要配套保障,以及先行先试突破性政策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专家推荐。每位申请人至少由3位专家推荐(不超过7位),专家应是在其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院士、学部委员和长江学者(社科类)等。推荐专家所在学科领域应与被推荐人学科领域相同或相关。
(二)学校审核。请各高校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经审核的名单应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三)专家评审。市教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需、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3份原件,见附件1)和《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校章)报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20室),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三)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7月15日。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参照《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京教研〔2017〕15号)执行。
附件:
附件1.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表(格式).doc
附件2.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doc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刘安邦;联系电话:5199495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