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我国图像图形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图像图形学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下简称CSIG)设立包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石青云女科学家奖”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五个奖项在内的系列奖励。现启动2021年度CSIG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与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CSIG自然科学奖
CSIG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团队。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新发现;在科学理论和学说上的新创见;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基础数据的搜集和综合分析上的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
2、学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促进本学科技术进步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得到国内外业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主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学术刊物和学术专著正面引用。
CSIG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
CSIG自然科学奖实行推荐制,以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1、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2、各地方图象图形学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像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像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
以下成果、个人及单位不得作为CSIG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
1、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2、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3、主要成果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科学技术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1. 书面版推荐书2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电子版推荐书主件2份:1份word文档,1份签字盖章的PDF文档;
3. 电子版推荐书附件1份:合成一个PDF文档,包含目录索引。
请于2021年7月1日前,填写奖励申报意向统计表:http://csig-forms.mikecrm.com/5oZVYg8。
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电子邮箱,格式审查阶段无需报送书面版材料。
联系人:洪淼 徐唯佳
联系电话:010-82544661,010-825446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东楼308室,邮编100190
2021年度CSIG技术发明奖
CSIG技术发明奖授予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团队。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CSIG技术发明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相关技术的主要发明人。
CSIG技术发明奖实行推荐制,以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1、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2、各地方图象图形学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像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像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
以下成果、个人及单位不得作为CSIG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
1、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2、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3、主要成果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CSIG技术发明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1. 书面版推荐书2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 电子版推荐书主件2份:1份word文档,1份签字盖章的PDF文档;
3. 电子版推荐书附件1份:合成一个PDF文档,包含目录索引。
请于2021年7月1日前,填写奖励申报意向统计表:http://csig-forms.mikecrm.com/5oZVYg8。
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电子邮箱,格式审查阶段无需报送书面版材料。
联系人:洪淼 徐唯佳
联系电话:010-82544661,010-825446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东楼308室,邮编100190
2021年度CSIG科技进步奖
CSIG科技进步奖授予在我国图像图形学领域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CSIG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应是中国国籍,奖项完成人应当是对产业应用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
CSIG科技进步奖实行推荐制,以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1、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2、各地方图象图形学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像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像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
被推荐项目属于重要产业化应用必须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验收或获得授权发明技术专利。实际应用两年以上,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产品或工艺性研究的成果,必须完成生产性试验。
2、作为市场销售的商品成果,必须达到批量生产的水平。
3、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重要刊物发表或出版正式专著。
以下成果、个人及单位不得作为CSIG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
1、正在研究中的项目不得作为完成成果进行推荐。
2、成果所有权有异议者;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参与人员等方面的争议的成果;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成果,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3、主要成果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
5、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及其项目经学会公告受理后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推荐人以书面方式向学会提出。经批准退出评审的,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CSIG科技进步奖,须间隔一年以上。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1、书面版推荐书2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电子版推荐书主件2份:1份word文档,1份签字盖章的PDF文档;
3. 电子版推荐书附件1份:合成一个PDF文档,包含目录索引。
请于2021年7月1日前,填写奖励申报意向统计表:http://csig-forms.mikecrm.com/5oZVYg8。
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电子邮箱,格式审查阶段无需报送书面版材料。
联系人:洪淼 徐唯佳
联系电话:010-82544661,010-825446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东楼308室,邮编100190
附件:1.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科学技术奖章程
2.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自然科学奖评选条例
3.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技术发明奖评选条例
4.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条例
5.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6.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7.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科技进步奖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