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度教育部“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更名为“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后,2006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更名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现将2006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采取网络申报形式。请报奖的老师在7月31日前将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汇总至各院系科研秘书,8月初我们会邀请教育部成果处领导来校作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解释有关问题,并分配项目网络申报的推荐号及校验码;
2.成果登记截止日期:2006年8月28日。根据规定,申报教育部奖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登记。我校统一组织成果登记,请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网址:www.cutech.edu.cn)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填报完毕后将成果登记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数据软盘)交科研部成果专利办(红三楼3214);
3.报送材料步骤及截止日期:
今年“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采取网络申报形式;
(1)各项目申报负责人下载并安装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推荐项目详细内容并准备附件(按照相应奖种要求将材料扫描成图片,图片格式要求JPG文件,每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140KB,建议采用彩色横式扫描,分辨率低于150DPI。自然科学奖项目电子版附件中要求的《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的原文,须制作成PDF文件)。
(2)网络申报推荐号及校验码将于8月初通知各项目申报负责人,获得网络申报推荐号及校验码后,请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1日。(详细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
(3)上传项目推荐电子版材料后,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必须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生成)及推荐项目光盘(主件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导出,附件与网络上传电子版一致)请于2006年9月8日报送至科研部成果专利办公室。
4.发明奖限报6人,自然奖和进步奖人数不限,但必须对项目有科学贡献;
5.推荐意见必须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推荐等级由科研部会同各院系讨论确定;
6.申报材料经科研部审查后方可正式装订,不得采用压条式装订;
7.联系电话:62751439,联系人:张铭、何洁,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 1.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流程演示
4.回避专家申请表
2006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励申报登记表
序号 | 院系 | 姓 名 | 成果名称 | 奖 种 | 电 话 | | 申报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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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教技发厅函[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请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
2.除我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其它所有高校均归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并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的主管部门处盖章。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计划评出320项左右,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校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
推荐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
??一、推荐条件: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5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二、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各推荐单位可于2006年7月15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按要求生成并分配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组织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登录申报系统需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非我部直属高校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与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获得);专家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我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联系获得。届时,此前的所有“教育部科技奖励推荐系统”均停止使用。
(一)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推荐单位负责网络推荐本校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专家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可直接在网上提交。
2.推荐单位负责将书面推荐书4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三)一式2份、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书汇总光盘报送我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