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

首页» 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科技合作» 过程管理
MENU

关于加强境外资金资助理工科类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自2021年3月19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资金资助理工科类科研项目的管理,科学研究部联合科技开发部发布《关于加强境外资金资助理工科类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针对理工科类的境外资金资助科研项目制定了分类管理的实施细则。

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校内教职工如需与境外组织、个人、境外组织在华机构签署项目合同,须先填写《北京大学境外资金资助理工科类科研项目审查表》(相关表格到院系科研秘书处领取),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审批,审批通过提交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后,再按合同签署流程签订合同。

如果合作方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NGO),办理合同审批签订手续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到公安机关备案。(具体流程可咨询院系科研秘书)

对于涉及涉外社会调查的项目,需遵照《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报地方或国家统计局审批。(具体流程可咨询院系科研秘书)

如需向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提供项目产生的相关成果或科研数据等,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大学境外资助理工科类科研项目对外提供材料审查表》(相关表格到院系科研秘书处领取),报所在二级单位党委负责人审批,并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提供。

本通知由科学研究部和科技开发部负责解释,自2021年3月19日起施行。

 

TOP